12 “諸王之王亞達薛西賜諭旨給以斯拉祭司,精通天上 神律法的經學家,願你平安。
13 現在我下令:住在我國中的以色列人中,願意上到耶路撒冷去的祭司和利未人,他們都可以與你同去。
14 你既然是王和他七位顧問所派去的,就要照著你手中 神的律法書,查察猶大和耶路撒冷的情況。
15 你要把王和他顧問甘心獻的金銀帶去,奉獻給住在耶路撒冷之以色列的 神;
16 也要帶著你在巴比倫全省所得的金銀,連同人民和祭司甘心樂意獻給在耶路撒冷 神的殿的禮物,
17 使你可以用這些銀子審慎地購買公牛、公綿羊、綿羊羔,以及與祭牲同獻的素祭和奠祭,獻在耶路撒冷你們 神的殿的祭壇上。
18 剩餘的金銀,你和你的族人看怎麼辦好,就怎麼用;只要照著你們 神的旨意去作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