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金碗二十個,價值八公斤半;上好而發亮的銅器兩個,像黃金那樣寶貴。
28 “我對他們說:‘你們是歸耶和華為聖的,器皿也是神聖的,金銀是甘心獻給耶和華你們列祖的 神的禮物。
29 你們要謹慎看守,直到你們在耶路撒冷耶和華殿的庫房裡,在祭司長和利未人的領袖,以及以色列人的族長面前,過了秤。’
30 於是祭司和利未人把稱過了的金銀和器皿收下,帶到耶路撒冷我們 神的殿裡。
31 “正月十二日,我們從亞哈瓦河啟程,往耶路撒冷去。我們的 神的手保佑我們,拯救我們脫離仇敵和在路上埋伏的人的手。
32 我們到了耶路撒冷,在那裡住了三天;
33 第四天,在我們 神的殿裡,金銀和器皿都過了秤,交在烏利亞祭司的兒子米利末的手中;與他在一起的有非尼哈的兒子以利亞撒;與他們在一起的還有利未人耶書亞的兒子約撒拔和賓內的兒子挪亞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