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無論是公牛或是綿羊羔,如果肢體畸形或有缺陷的,你可以作甘心祭獻上;如果作還願祭獻上,就不蒙悅納。
24 內臟損傷、壓碎、破裂,或割掉的,你們都不可獻與耶和華;在你們將來居住的地方,你們不可行這樣的事;
25 也不可從外人手裡接受這一類的牲畜,作你們 神的食物;因為這些都有損壞,有殘疾,必不蒙悅納。”
26 耶和華對摩西說:
27 “公牛或是綿羊或是山羊生下來以後,七天要與牠的母親在一起,從第八天開始,牠就可以蒙悅納,作獻給耶和華火祭的供物。
28 無論是牛或羊,你們都不可在同一日之內宰殺母和子。
29 如果你們獻感恩祭給耶和華,要獻得可蒙悅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