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我要在第六年賜福給你們,使田地的出產夠你們吃三年。
22 第八年開始耕種時,你們仍會吃陳糧,一直吃到第九年的收割季節。
23 「你們不可永遠賣掉土地,因為土地是我的,你們只不過是寄居在那片土地上的過客。
24 你們購買每一塊土地時,都必須讓原主保留贖回的權利。
25 如果有人因貧窮而賣掉土地,他的近親要把賣掉的土地贖回來。
26 如果無人為他贖回,而他自己漸漸富裕起來,有能力贖回,
27 他要計算賣掉土地的年數,退還距下個禧年所剩年數的地價,便可以贖回自己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