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既然我們為你們播下了屬靈的種子,那麼,如果我們從你們收取物質上的東西,這算過份嗎?
12 如果別人能從你們那裡分享這權利,我們不是更能分享嗎?然而,我們並沒有用過這權利,反而凡事包容,免得給基督的福音帶來阻礙。
13 難道你們不知道,在聖殿供職的人,都吃聖殿中的食物;侍候祭壇的人,都一同享用祭壇上的供物嗎?
14 照樣,主也吩咐那些傳福音的人,靠福音生活。
15 但是,這些權利我一個也沒有用過。我寫這些並不是要人這樣對待我,因為我寧願死,也不願意任何人使我所誇耀的落了空。
16 原來,就算我傳福音,也沒有可誇耀的,因為傳福音的需要催逼著我;我如果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
17 如果我自願做這事,就有報償;如果我不自願,這任務也已經委託給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