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11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着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13 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
14 並且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
15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
16 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