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西緬支派的人,按着宗族,拈出第二鬮。他們所得的地業是在猶大人地業中間。
2 他們所得為業之地就是:別是巴(或名示巴)、摩拉大、
3 哈薩‧書亞、巴拉、以森、
4 伊利多拉、比土力、何珥瑪、
5 洗革拉、伯‧瑪加博、哈薩‧蘇撒、
6 伯‧利巴勿、沙魯險,共十三座城,還有屬城的村莊;
7 又有亞因、利門、以帖、亞珊,共四座城,還有屬城的村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