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如果人在會幕裡死了,條例是這樣的:進這會幕的和一切在會幕裡的,都必不潔淨七天。
15 一切敞口的器皿,就是沒有蓋上蓋的,都是不潔淨的。
16 在田間摸了被刀殺死的,或是自己死的屍體,或是人的骨頭,或是墳墓,就必不潔淨七天。
17 人要為這不潔淨的人,拿些燒成的除罪灰,放在器皿裡,倒上活水。
18 要由一個潔淨的人,拿牛膝草蘸在這水裡,把水灑在會幕上和一切器皿,以及在那裡的眾人身上,又灑在摸了骨頭,或是摸了被殺死的,或是摸了自己死去的,或是摸了墳墓的人身上。
19 第三天和第七天,那潔淨的人要灑水在不潔淨的人身上,這樣到第七天就使他潔淨;他要洗自己的衣服,用水洗身,到晚上就潔淨了。
20 “但那污穢而不潔淨自己的,那人必從會眾中被剪除,因為他玷污了耶和華的聖所;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是不潔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