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對其餘的人,我說——不是主說:如果某個弟兄有不信的妻子,而妻子情願與他一起生活,他就不可離棄妻子;
13 同樣,如果妻子有不信的丈夫,而丈夫情願與她一起生活,她也不可離棄丈夫,
14 因為那不信的丈夫因著妻子就得以聖潔了;而那不信的妻子也因著丈夫得以聖潔了;否則,你們的兒女就是不潔淨的;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
15 可是如果那不信的一方要離開,就讓他離開吧。在這樣的事上,那弟兄或姐妹就不受束縛了。不過神召喚了我們,是要我們和睦。
16 做妻子的啊,你到底怎麼知道將來是否救你的丈夫呢?做丈夫的啊,你怎麼知道將來是否救你的妻子呢?
17 只是當照著主所分給每個人的,以及神所召喚每個人的去行事。我在各教會中也是這樣吩咐的。
18 如果一個人蒙召的時候已經受了割禮,就不應該取消割禮的記號;如果一個人蒙召的時候沒有受割禮,就不應該受割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