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你們知道,基督曾經顯現,是為了除去罪孽;在他裡面並沒有罪。
6 凡是住在基督裡面的,就不繼續犯罪;凡是繼續犯罪的,就未曾看到他,也未曾認識他。
7 孩子們哪,不要讓任何人迷惑你們。行義的人是公義的,正如基督是公義的。
8 繼續犯罪的人屬於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一直犯罪。為此,神的兒子顯現了,是為了廢除魔鬼的作為。
9 凡是由神所生的,不繼續犯罪,因為神的種子住在他裡面;他也不能繼續犯罪,因為他是由神所生的。
10 從這一點,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就清清楚楚了。凡是不行公義的,就不屬於神;不愛自己弟兄的,也不屬於神。
11 因為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信息是這樣的:我們要彼此相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