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也使他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而且跟隨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的足跡的人。
13 因為上帝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承受世界的應許不是藉着律法,而是藉着信而得的義。
14 若是屬於律法的人才是後嗣,信就落空了,應許也就失效了。
15 因為律法是惹動憤怒的,哪裏沒有律法,哪裏就沒有過犯。
16-17 所以,人作後嗣是出於信,因此就屬乎恩,以致應許保證歸給所有的後裔,不但歸給那屬於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人。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上帝,在這位上帝面前亞伯拉罕成為我們眾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之父。」
18 他在沒有盼望的時候,仍存着盼望來相信,就得以作多國之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19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也不可能生育,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