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因為律法是惹動憤怒的,哪裏沒有律法,哪裏就沒有過犯。
16-17 所以,人作後嗣是出於信,因此就屬乎恩,以致應許保證歸給所有的後裔,不但歸給那屬於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人。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上帝,在這位上帝面前亞伯拉罕成為我們眾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之父。」
18 他在沒有盼望的時候,仍存着盼望來相信,就得以作多國之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19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也不可能生育,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20 仍仰望上帝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而起疑惑,反倒因信而剛強,將榮耀歸給上帝,
21 且滿心相信上帝所應許的必能成就。
22 所以這也就算他為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