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為錫安悲哀的人,賜華冠代替灰燼,喜樂的油代替悲哀,讚美為衣代替憂傷的靈;稱他們為「公義樹」,是耶和華所栽植的,為要彰顯他的榮耀。
4 他們必修造久已荒涼的廢墟,建立先前淒涼之處,重修歷代荒涼之城。
5 那時,陌生人要伺候、牧放你們的羊羣;外邦人必為你們耕種田地,修整你們的葡萄園。
6 但你們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稱作「我們上帝的僕人」。你們必享用列國的財物,必承受他們的財富。
7 因為他們所受雙倍的羞辱,凌辱被稱為他們的命運,因此,他們在境內必得雙倍的產業,永遠之樂必歸給他們。
8 因為我-耶和華喜愛公平,恨惡搶奪與惡行;我要憑誠實施行報償,與我的百姓立永約。
9 他們的後裔必在列國中為人所知,他們的子孫在萬民中為人所識;凡看見他們的必承認他們是耶和華所賜福的後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