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若在他旁邊忽然有人死了,因而玷污了他離俗的頭,他要在第七日,得潔淨的日子剃頭。
10 第八日,他要把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
11 祭司要獻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為他贖因屍體而有的罪,並要在當日使他的頭分別為聖。
12 他要另選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牽一隻一歲的小公羊來作贖愆祭。先前的那段日子算為無效,因為他在離俗期間被玷污了。
13 「拿細耳人的條例是這樣的:離俗的日子滿了,祭司要領他到會幕門口,
14 他要將供物獻給耶和華,就是一隻沒有殘疾的一歲小公羊作燔祭,一隻沒有殘疾的一歲小母羊作贖罪祭,和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作平安祭,
15 一籃用油調和的無酵細麵餅和抹了油的無酵薄餅,以及同獻的素祭和澆酒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