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着,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
3 及至我來到了,你們寫信舉薦誰,我就打發他們,把你們的捐資送到耶路撒冷去。
4 若我也該去,他們可以和我同去。
5 我要從馬其頓經過;既經過了,就要到你們那裏去,
6 或者和你們同住幾時,或者也過冬。無論我往哪裏去,你們就可以給我送行。
7 我如今不願意路過見你們;主若許我,我就指望和你們同住幾時。
8 但我要仍舊住在以弗所,直等到五旬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