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7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8 我對着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