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
19 (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
20 再者,耶穌為祭司,並不是不起誓立的。
21 至於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永遠為祭司。」
22 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
23 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
24 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