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13 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14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15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哪裏沒有律法,那裏就沒有過犯。
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18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