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
9 因為所應許的話是這樣說:「到明年這時候我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10 不但如此,還有利百加,既從一個人,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
11 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
12 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
13 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14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難道神有甚麼不公平嗎?斷乎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