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這聖供地要歸與祭司,北長二萬五千肘,西寬一萬肘,東寬一萬肘,南長二萬五千肘。耶和華的聖地當在其中。
11 這地要歸與撒督的子孫中成為聖的祭司,就是那守我所吩咐的。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他們不像那些利未人走迷了。
12 這要歸與他們為供地,是全地中至聖的。供地挨着利未人的地界。
13 利未人所得的地要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與祭司的地界相等,都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
14 這地不可賣,不可換,初熟之物也不可歸與別人,因為是歸耶和華為聖的。
15 這二萬五千肘前面所剩下五千肘寬之地要作俗用,作為造城蓋房郊野之地。城要在當中。
16 城的尺寸乃是如此:北面四千五百肘,南面四千五百肘,東面四千五百肘,西面四千五百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