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所有以色列支派中,在城內做工的,都要耕種這地。
20 你們所獻的聖供地連歸城之地,是四方的:長二萬五千肘,寬二萬五千肘。
21 聖供地連歸城之地,兩邊的餘地要歸與王。供地東邊,南北二萬五千肘,東至東界,西邊南北二萬五千肘,西至西界,與各分之地相同,都要歸王。聖供地和殿的聖地要在其中,
22 並且利未人之地,與歸城之地的東西兩邊延長之地(這兩地在王地中間),就是在猶大和便雅憫兩界中間,要歸與王。
23 論到其餘的支派,從東到西,是便雅憫的一分。
24 挨着便雅憫的地界,從東到西,是西緬的一分。
25 挨着西緬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以薩迦的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