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主人選定她歸自己,若不喜歡她,就要許她贖身;主人既然用詭詐待她,就沒有權柄賣給外邦人。
9 主人若選定她給自己的兒子,就當待她如同女兒。
10 若另娶一個,那女子的吃食、衣服,並好合的事,仍不可減少。
11 若不向她行這三樣,她就可以不用錢贖,白白地出去。」
12 「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
13 人若不是埋伏着殺人,乃是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設下一個地方,他可以往那裏逃跑。
14 人若任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就是逃到我的壇那裏,也當捉去把他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