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與兒婦同房的,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他們行了逆倫的事,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13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14 人若娶妻,並娶其母,便是大惡,要把這三人用火焚燒,使你們中間免去大惡。
15 人若與獸淫合,總要治死他,也要殺那獸。
16 女人若與獸親近,與牠淫合,你要殺那女人和那獸,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17 「人若娶他的姊妹,無論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彼此見了下體,這是可恥的事;他們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姊妹的下體,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18 婦人有月經,若與她同房,露了她的下體,就是露了婦人的血源,婦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從民中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