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倘若不能為自己得回所賣的,仍要存在買主的手裏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業要出買主的手,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
29 「人若賣城內的住宅,賣了以後,一年之內可以贖回;在一整年,必有贖回的權柄。
30 若在一整年之內不贖回,這城內的房屋就定准永歸買主,世世代代為業;在禧年也不得出買主的手。
31 但房屋在無城牆的村莊裏,要看如鄉下的田地一樣,可以贖回;到了禧年,都要出買主的手。
32 然而利未人所得為業的城邑,其中的房屋,利未人可以隨時贖回。
33 若是一個利未人不將所賣的房屋贖回,是在所得為業的城內,到了禧年就要出買主的手,因為利未人城邑的房屋是他們在以色列人中的產業。
34 只是他們各城郊野之地不可賣,因為是他們永遠的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