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 有些族長為工程捐助。省長捐入庫中的金子一千達利克,碗五十個,祭司的禮服五百三十件。
71 又有族長捐入工程庫的金子二萬達利克,銀子二千二百彌拿。
72 其餘百姓所捐的金子二萬達利克,銀子二千彌拿,祭司的禮服六十七件。
73 於是祭司、利未人、守門的、歌唱的、民中的一些人、尼提寧,並以色列眾人,各住在自己的城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