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又建造上伯‧和崙、下伯‧和崙作為保障,都有牆,有門,有閂;
6 又建造巴拉和所有的積貨城,並屯車輛馬兵的城,與耶路撒冷、黎巴嫩,以及自己治理的全國中所願意建造的。
7 至於國中所剩下不屬以色列人的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
8 就是以色列人未曾滅絕的,所羅門挑取他們的後裔作服苦的奴僕,直到今日。
9 惟有以色列人,所羅門不使他們當奴僕做工,乃是作他的戰士、軍長的統領、車兵長、馬兵長。
10 所羅門王有二百五十督工的,監管工人。
11 所羅門將法老的女兒帶出大衛城,上到為她建造的宮裏;因所羅門說:「耶和華約櫃所到之處都為聖地,所以我的妻不可住在以色列王大衛的宮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