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如果有一個手戴金戒指、身穿華麗衣服的人,進入你們的會堂;又有一個衣衫襤褸的窮人,也進去了。
3 你們就看重那穿華麗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好位上。”又對那個窮人說:“你站在那裡。”或說:“坐在我的腳凳下邊。”
4 這不是你們對人有歧視,成了心懷惡意的審判官嗎?
5 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 神不是揀選了在世上被認為貧窮的人嗎?這些人卻在信心上富足,而且是承受 神的國的人。這國是 神應許賜給愛他的人的。
6 然而你們卻侮辱窮人。其實,那些欺壓你們,拉你們上法庭的,不就是富足的人嗎?
7 難道不是他們褻瀆那召你們的尊名嗎?
8 你們若照著聖經所說“要愛人如己”這話,去完成這至尊的律法,你們就作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