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這是在亞達月十三日的事,十四日他們得享安寧,以這日為設宴歡樂的日子。
18 但在書珊的猶大人在十三、十四日聚集起來殺敵,他們就在十五日休息,以這日為設宴歡樂的日子。
19 因此鄉村的猶大人,就是住在沒有城牆的村鎮的,都以亞達月十四日為歡樂飲宴的吉日,互送禮物。
20 末底改把這些事記錄下來,並且送文書給亞哈隨魯各省遠近所有的猶大人,
21 囑咐他們每年都要守亞達月十四、十五兩日。
22 以這月的兩日,為猶大人脫離仇敵,得享安寧的日子,是轉憂為喜,轉哀為樂的吉日,叫他們在這兩日飲宴歡樂,大家互贈禮物,也賙濟窮人。
23 於是,猶大人承諾要守他們起初所守的,也承諾要遵守末底改寫給他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