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那時,我在亞哈瓦河邊那裡宣告禁食,為要在我們的 神面前謙卑下來,為自己和我們的孩子,以及我們所有的財物尋求 神指示一條暢通的道路。
22 我羞於請求王派遣步兵和馬兵幫助我們抵禦路上的仇敵,因為我們曾告訴王說:‘我們 神的手必幫助所有尋求他的人,賜福給他們,但他的能力和忿怒必攻擊所有離棄他的人。’
23 所以我們禁食,尋求我們的 神,他就應允我們。
24 “我從祭司首領中選派了十二人,以及示利比、哈沙比雅和與他們在一起的十位兄弟,
25 把金子、銀子和器皿,就是王和他的謀士、領袖,以及在那裡的以色列眾人獻給我們神殿的禮物,都稱了交給他們。
26 我稱了交在他們手中的銀子,有二十二公噸,銀器重三千四百公斤、金子三千四百公斤。
27 金碗二十個,價值八公斤半;上好而發亮的銅器兩個,像黃金那樣寶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