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第四天,在我們 神的殿裡,金銀和器皿都過了秤,交在烏利亞祭司的兒子米利末的手中;與他在一起的有非尼哈的兒子以利亞撒;與他們在一起的還有利未人耶書亞的兒子約撒拔和賓內的兒子挪亞底。
34 一切物品按著數目稱過;同時每件的重量都記錄下來。
35 “那時,從被擄歸回的人都向以色列的 神獻燔祭,就是為全以色列獻公牛十二頭、公綿羊九十六隻、綿羊羔七十七隻;又獻公山羊十二隻作贖罪祭;這一切都是獻給耶和華的燔祭。
36 他們把王的命令交給王的總督和河西那邊的省長,他們就幫助民眾和神殿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