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人子啊!論到你的兄弟、你的親屬、與你一同被擄的人和以色列全家,耶路撒冷的居民曾經這樣說:‘他們遠離了耶和華,這地是賜給我們作產業的。’
16 因此你要說:‘主耶和華這樣說:我雖然把他們遠遠地遷到列國之中,使他們分散在各地,我還要在他們所到的各地暫作他們的聖所。’
17 因此你要說:‘主耶和華這樣說:我要從萬族中招聚你們,從你們被分散到的各地聚集你們,把以色列地賜給你們。’
18 他們必回到那裡,也必除掉那裡所有可厭的偶像和所有可憎之物。
19 “我要把一顆心賜給他們,把新的靈放在他們裡面;我要從他們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他們肉心,
20 使他們遵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這樣,他們就必作我的子民,我必作他們的 神。
21 至於那些心中隨從可厭的偶像和可憎之物的人,我要把他們所行的,報應在他們的頭上。”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