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他們看見箱內的銀子多起來的時候,就叫王的書記和大祭司上來,他們就數點在耶和華殿裡所得的銀子,裝在袋中。
11 他們把所稱的銀子交在耶和華殿中管理工匠的監工手裡,然後他們支付給在耶和華殿作工的木匠和建築工人,
12 以及泥匠和石匠;又用來購買木材和鑿好的石頭,來修理耶和華殿裡毀壞的地方,以及支付一切修理耶和華殿的開支。
13 但耶和華殿裡的銀杯、燭剪、碗、號或任何金銀器皿,都沒有用奉到耶和華殿裡的銀子來做。
14 他們只把銀子交給工匠,用來修理耶和華殿裡毀壞的地方。
15 他們沒有要求經手把銀子轉付工匠的人交代帳目,因為他們辦事誠實。
16 但是贖愆祭和贖罪祭的銀子,他們沒有奉入耶和華的殿,這些銀子是屬於祭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