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第八天,他要取兩隻沒有殘疾的公羊羔和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母羊羔,又要把調油的細麵三公斤作素祭,以及三分之一公升油一同取來。
11 行潔淨禮的祭司領那求潔淨的人拿著這些祭物站在會幕門口,耶和華的面前。
12 祭司取一隻公羊羔,獻作贖愆祭,取三分之一公升油一同獻上;祭司把這兩樣當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
13 他要在聖潔的地方,就是宰殺贖罪祭牲和燔祭牲的地方,宰殺那隻公羊羔,因為贖愆祭牲,像贖罪祭牲一樣,是至聖的,要歸祭司;
14 祭司要取些贖愆祭牲的血,抹在得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以及右腳的大拇趾上。
15 祭司又從那三分之一公升油中,取出一點來,倒在自己的左掌裡;
16 把右手的一個指頭,蘸在左掌的油裡,在耶和華面前用指頭把油彈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