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但如果他貧窮,經濟能力不足,他只要拿一隻公綿羊羔作贖愆祭,搖一搖為他贖罪;要把調油的細麵一公斤作素祭,和三分之一公升的油一同拿來;
22 又要按他的經濟能力,拿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
23 第八天,他為了自己得潔淨,要把這些祭物帶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交給祭司。
24 祭司要取那隻作贖愆祭的公羊羔和那三分之一公升油;祭司把這些,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當作搖祭;
25 然後宰殺作贖愆祭的公羊羔,取一些贖愆祭牲的血,抹在那得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以及右腳的大拇趾上。
26 祭司要把一些油倒在自己的左掌裡;
27 用右手的一個指頭把左掌中的油,在耶和華面前彈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