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女人若是親近任何走獸,與牠交合,你們要殺了那女人和走獸;必要把他們處死;他們必須承擔流血的罪責。
17 “如果有人娶了自己的姊妹,無論是異母同父的,或是異父同母的,他見了她的下體,她也見了他的下體,這是可恥的事;他們二人必要從自己族人的眼前被剪除。他揭露了自己姊妹的下體,必須擔當自己的罪孽。
18 如果有人與患血漏病的婦人同睡,揭露了她的下體,就揭露了她的血源,婦人也揭露了她自己的血源,他們二人必要從自己的族人中被剪除。
19 你不可揭露姨母,或是姑母的下體,因為這是揭露了骨肉之親的下體;這樣作的人要擔當自己的罪孽。
20 如果有人與叔伯的妻子同睡,就是揭露了叔伯的下體,這樣作的人要擔當自己的罪;他們必無子女而死。
21 如果有人娶了兄弟的妻子為妻,這是污穢的事,揭露了自己兄弟的下體;這樣作的人必無子女。
22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和一切典章,免得我將要領你們進去居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