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公牛或是綿羊或是山羊生下來以後,七天要與牠的母親在一起,從第八天開始,牠就可以蒙悅納,作獻給耶和華火祭的供物。
28 無論是牛或羊,你們都不可在同一日之內宰殺母和子。
29 如果你們獻感恩祭給耶和華,要獻得可蒙悅納。
30 祭肉要當天吃完,一點都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華。
31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誡命;我是耶和華。
32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我在以色列人中間要被尊為聖;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33 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要作你們的 神;我是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