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或有人嘴唇輕率發誓,無論是出於惡意或是出於好意,他沒有留意起了甚麼誓;他一知道,就有罪了。
5 如果他在任何一件事上犯了罪,就要承認自己所犯的罪;
6 他要為所犯的罪,把贖愆祭帶到耶和華面前當作贖罪祭,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綿羊羔或山羊;祭司就為他的罪行贖罪。
7 “他的經濟能力若是不夠獻一隻羊,他就要為所犯的罪,帶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到耶和華面前作贖愆祭,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
8 他要把牠們帶到祭司那裡,祭司就要先獻上作為贖罪祭的一隻,把鳥的頭從頸項上扭斷,只是不可撕斷。
9 然後他要把贖罪祭牲的一些血,彈在祭壇旁邊,其餘的血要在祭壇腳那裡擠出來;這是贖罪祭。
10 第二隻作為燔祭的鳥,要按照燔祭的規則獻上,祭司為他的罪行贖罪,他就蒙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