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他卻沒有處死他們的兒子,因為照著摩西律法書上所記,耶和華曾吩咐:“不可因兒子的罪處死父親,也不可因父親的罪處死兒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處死。”
5 亞瑪謝召集了猶大人,按著他們的家族為全猶大和便雅憫人,設立千夫長和百夫長,又數點他們的數目,從二十歲起,能出去打仗,能拿槍持盾的精兵,共有三十萬。
6 又用了三千四百公斤銀子,從以色列中雇了十萬英勇的戰士。
7 有一位神人來見亞瑪謝,說:“王啊,請不要領以色列的軍隊和你同去,因為耶和華不和以色列人,不和任何以法蓮的子孫同在。
8 即使你一定要去,奮勇爭戰, 神也會使你在敵人面前覆滅,因為 神有能力幫助人,也有能力使人覆滅。”
9 亞瑪謝問神人:“我給以色列雇傭兵的那三千四百公斤銀子怎麼辦呢?”神人回答:“耶和華能把比這更多賜給你。”
10 於是亞瑪謝把那從以法蓮來的雇傭兵解散了,遣送他們回家;因此他們非常惱怒猶大人,就氣沖沖地回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