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婦人所許的願和刻苦約束自己所起的誓,她丈夫都可以確立,也可以廢去。
14 如果她丈夫天天向她默不作聲,那就算是確立她所許的願和所說約束自己的一切話;因為丈夫在聽見的日子,向她默不作聲,就使這兩樣生效。
15 但是,如果丈夫聽了很久以後,才把這兩樣完全廢去,他就要擔當妻子的罪孽。”
16 以上是耶和華吩咐摩西的條例,是關於丈夫與妻子,父親與女兒,女兒年幼在父家的時候的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