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到了他把所有的產業分給兒子承受的日子,他不可把他喜愛的妻子的兒子立為長子,排在他不喜愛的妻子的兒子以上,他才是長子;
17 卻要承認他不喜愛的妻子的兒子為長子,把所有的產業分兩分給他,因為這兒子是他強壯有力的時候所生的頭生子,長子的權利本是屬於他的。
18 “如果人有忤逆倔強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父母管教他以後,他還是不聽從;
19 他的父母就要捉住他,把他帶到當地的城門,去見本城的長老,
20 對本城的長老說:‘我們這個兒子忤逆倔強,不聽從我們的話,是個貪食好酒的人。’
21 全城的人就要用石頭打死他;這樣,你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以色列眾人聽見了,就都懼怕。
22 “如果人犯了該死的罪,被處死以後,你就把他掛在木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