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不可作假證供陷害你的鄰舍。
21 “‘不可貪愛你鄰舍的妻子;不可貪圖你鄰舍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和你鄰舍的任何東西。’
22 “這些話就是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密雲中、幽暗裡,大聲對你們全體會眾所說的,並沒有加添甚麼;他把這些話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了我。
23 那時山上被火燒著,你們聽見有聲音從黑暗中發出來的時候,你們各支派的首領和你們的長老,都走到我這裡來,
24 說:‘看哪,耶和華我們的 神把他的榮耀和偉大顯給我們看,我們又聽見他從火中發出來的聲音;今日我們看見了 神與人說話,而人還能活著。
25 現在這大火快要吞滅我們了,我們為甚麼要冒死呢?如果我們再聽見耶和華我們 神的聲音,我們就必死亡。
26 因為有血肉生命的人,有誰像我們一樣,聽見永活的 神從火中說話的聲音,還能活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