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這些人根本沒有見過我在聖殿、會堂或城裡與人爭辯,聚眾鬧事。
13 他們對我的指控毫無根據。
14 但有一點我必須承認,就是我依循他們稱之為異端的道事奉我們祖先的上帝,我也相信律法書和先知書的一切記載,
15 並且我與他們在上帝面前有同樣的盼望,就是義人和不義的人都要復活。
16 因此,我一直盡力在上帝和人面前都做到問心無愧。
17 「我離開耶路撒冷已有多年,這次回來是帶著捐款要賙濟同胞,並獻上祭物。
18 他們看見我的時候,我已行過潔淨禮,正在聖殿裡獻祭,沒有聚眾,也沒有作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