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這話的意思是:亞伯拉罕憑血氣所生的兒女並不是上帝的兒女,只有憑應許所生的才算是他的後裔。
9 因為上帝曾這樣應許他:「明年這時候,我會再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10 後來,利百加和我們的先祖以撒結婚,懷了雙胞胎。
11 在這對孩子還未出生,還沒有顯出誰善誰惡之前,上帝為了顯明自己揀選人並不是按人的行為,而是按祂自己的旨意,
12 便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侍小的。」
13 正如聖經上說:「我愛雅各,厭惡以掃。」
14 這樣看來,我們該怎麼下結論呢?難道上帝不公平嗎?當然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