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哈曼對亞哈隨魯王說:「有一個民族散居在王境內各省的眾民族中,他們的律例與各族的律例不同,他們不遵守王的律例,所以容忍他們對王不利。
9 王若願意,就請降旨消滅他們。我願捐三百四十五噸銀子交給管理國事的人,納入王的庫房。」
10 於是,王摘下手上的戒指,交給猶太人的仇敵——亞甲人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
11 對他說:「這些銀子歸你,這個民族也交給你,隨你處置。」
12 一月十三日,王的書記被召來,他們以亞哈隨魯王的名義,照哈曼的吩咐,用各省的文字和各族的語言寫諭旨,用王的戒指蓋印,送交各總督、各省省長和各族首領。
13 諭旨由信差送到王的各省,限令在一天之內,即十二月,也就是亞達月十三日,把猶太人的男女老少全部剷除、殺光、滅盡,並奪取他們的財物。
14 諭旨的抄本作為法令頒佈到各省,通知各族為那天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