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共重八公斤半的二十個金碗和兩件貴重如金子的上等精銅器皿。
28 我對他們說:「你們和這些器皿是獻給耶和華的,金銀是自願獻給你們祖先的上帝耶和華的禮物。
29 你們要好好保管,護送到耶路撒冷耶和華殿的庫房裡,要在祭司長、利未人和以色列的各族長面前過秤。」
30 於是,祭司和利未人接過這些稱過的金銀和器皿,要帶去耶路撒冷我們上帝的殿裡。
31 一月十二日,我們從亞哈瓦河邊出發上耶路撒冷。我們的上帝施恩幫助我們,救我們脫離仇敵和路上埋伏之人的攻擊。
32 到耶路撒冷後,我們休息了三天。
33 第四天,我們在我們上帝的殿裡把金銀和器皿過秤,交給烏利亞的兒子米利末祭司。在場的還有非尼哈的兒子以利亞撒,利未人耶書亞的兒子約撒拔和賓內的兒子挪亞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