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人子啊,我要突然奪去你心愛的人,你不可悲傷,也不可流淚哭泣。
17 你要默然哀歎,不可為死人辦喪事,仍要纏著頭巾,穿著鞋,不可蒙著臉,也不可吃喪家吃的飯。」
18 早晨我把這事告訴百姓,晚上我的妻子便死了。次日早晨,我便遵照耶和華的吩咐行。
19 百姓問我:「你可以告訴我們,你這樣做跟我們有什麼關係嗎?」
20 我告訴他們:「耶和華對我說,
21 『你告訴以色列人,我要使我的聖所,就是你們引以為傲、眼中所愛、心裡所慕的受到褻瀆。你們留下的兒女必死於刀下。
22 那時,你們將像我的僕人一樣不蒙臉,不吃喪家吃的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