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主耶和華說:「你要按照我劃定的地界,把土地分給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作產業,除約瑟支派要得兩份地業外,
14 其他各支派都要均分,因為我曾起誓將這地方賜給你們祖先。這地方必成為你們的產業。
15 「以下是這地方的地界:北界從地中海岸經希特倫到哈馬口、西達達、
16 比羅他和大馬士革與哈馬邊界中間的西伯蓮,一直到浩蘭邊界的哈撒·哈提幹。
17 這樣,北界是從地中海岸一直到大馬士革邊界的哈撒·以難,以哈馬為界。
18 「東界是從北界南下經浩蘭、大馬士革、沿著基列和以色列中間的約旦河為界,一直伸展到東部的海。
19 「南界從他瑪西經米利巴·加低斯泉和埃及小河直到地中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