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利未人的地長十二點五公里,寬五公里,與祭司的地相同。
14 他們不可把這塊地出賣或交換,不可歸給他人,因為它是以色列最好的地,是歸給耶和華的聖地。
15 「剩下的十二點五公里長、二點五公里寬的地方是公用的,用來建城邑、房屋和草場,城要建在地的中央。
16 城是正方形的,東、西、南、北各長二點二五公里。
17 城四周要有草場,東西南北各長一百二十五米,
18 與聖地相鄰,城外東西兩側剩下的地各長五公里,地裡的出產用來供應城內的工人。
19 所有在這城裡做工的以色列各支派的人都要耕種這片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