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我在你家這二十年,你的母綿羊、母山羊沒有掉過胎,我也沒有吃過你公羊的肉。
39 我沒有把被野獸撕裂的羊帶來給你,而是自己賠上。無論在白晝或黑夜被偷去的,你都要我賠償。
40 我白天受盡烈日煎熬,晚上飽嚐夜露寒霜,不得好睡。
41 這二十年來,我為了你的兩個女兒,替你工作了十四年,又用了六年才從你那裡得到這些羊,你把我的工錢更改了十次。
42 如果不是我父親以撒敬畏的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上帝與我同在,你肯定會讓我兩手空空地回家。但上帝看見了我的難處和勞苦,所以在昨夜責備了你。」
43 拉班回答說:「女兒是我的,這些孩子是我的,羊群也是我的,你的一切都是我的,我又怎會傷害我的女兒和她們的孩子呢?
44 來吧,你我立約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