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分產業的時候,他不可廢長立幼,把長子的權利給他所愛之妻生的兒子。
17 他必須承認他不愛之妻所生的長子的名分,分給他雙份產業,因為長子是他壯年時所生的兒子,應享有長子的權利。
18 「如果一個人的兒子冥頑不靈、悖逆成性、屢教不改,
19 他父母要抓住他,把他帶到城門口去見本城的長老,對他們說,
20 『我們這個兒子冥頑不靈、悖逆成性,不肯聽從我們,是個貪吃好酒之徒。』
21 全城的人都要用石頭打死他,從你們中間除掉這種罪惡。所有以色列人聽說後,都會感到害怕。
22 「如果有人犯了死罪,屍體被掛在木頭上,